7.2 结构承载能力


7.2.1 结构承载能力的评定应包括工程质量、地基基础、荷载等级、抗震设防、结构外观质量5个分项,满分为58分。按照本标准附录G中表G.0.1的评定指标评分。
7.2.2 工程质量(12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结构工程(包括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及二次结构构件)设计施工程序,施工质量验收与备案情况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,审阅施工许可、施工资料、施工质量验收资料。
7.2.3 地基基础(10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基础设计,地基承载力、稳定性及变形要求,沉降观测数据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,审查地基基础施工资料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地基承载力、桩身完整性等现场检测资料,审查地基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及沉降观测数据。
7.2.4 荷载等级(16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楼面和屋面活荷载、风荷载、雪荷载设计取值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。
7.2.5 抗震设防(10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抗震设计,抗震措施。
    评定方法:审阅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结论,审查工程施工资料中有关抗震性能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。
7.2.6 结构外观质量(10分)的评定内容应包括:构件的外观质量,构件尺寸偏差。
    评定方法:现场检查,审阅结构外观质量验收记录、结构外观缺陷处理记录,审阅结构位置、垂直度、全高实体检测报告。

收藏 书签 笔记 展开
条文

目录导航